十大信誉赌APP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函〔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县十大信誉赌APP、县十大信誉赌APP、市生态环境局阳高分局:
现将《进一步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十大信誉赌APP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内容及要求,进一步加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土地复垦费用(下称"两费")管理,监督矿业权人全面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强化全县持证矿山生态修复管理,进一步落实基金提取、土地复垦费预存、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快清欠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工作,加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持续推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助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转型发展。
二、工作机构
成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十大信誉赌APP十大信誉赌APP担任,副组长由县十大信誉赌APP局长李云山担任,县相关部门分管副局长、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主要工作是督导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矿山企业履行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的工作落实情况,推进全县持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足额提取、土地复垦费用足额预存和年度恢复治理工作全面落实。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
组织相关部门、所属矿山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办法、细则;对"两费"存储和履行治理恢复义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组织矿山企业签订"两费"存储保证书(承诺书),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以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形式向市规划和十大信誉赌APP上报相关工作方案及安排部署情况。
(二)核确存储费用阶段(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2024年1月份,重点完成"两费"核实工作,组织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相关人员,切实核准所属矿山企业截至2023年12月底应提取基金数、实提取基金数、欠提取基金数,以及土地复垦费用应预存数、实预存数、欠预存数,同步建立"两费存储台账"。及时行文催缴"两费",对不按规定提取基金、预存土地复垦费的矿山企业,经提醒、督促、约谈仍拒不缴存或不能足额缴存的矿山企业,乡(镇)政府要予以相应惩处,包括但不限于矿业权延续、变更,建设用地审批,企业增扩资源,抵押贷款等制约,对情节严重的进行停产整改,并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确保2024年3月31日前,我县所属矿山企业"两费"存储率达到90%以上(生产矿山企业存储率要达到100%)。于2024年2月29日前向市规划和十大信誉赌APP上报"两费存储台账"。
(三)治理恢复阶段(2024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矿业权人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矿山开发治理方案》)的年度计划,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程。工程实施前,矿业权人向县自然资源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备相关治理恢复年度实施方案,并申请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审查论证"年度实施方案",矿业权人按照审查批复的"年度实施方案"展开工程施治,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向县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工程验收,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专业的专家及时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后清算基金、土地复垦费使用情况。对于验收不合格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拒不履行恢复治理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委托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统筹使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按照集中连片或覆盖流域的原则,一体化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2024年10月31日前,对近年来矿山企业已完成的治理恢复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工作,及时将验收情况在市规划和十大信誉赌APP备案。
(四)持续跟踪监察阶段(2024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县十大信誉赌APP加强对矿业权人落实《矿山开发治理方案》、履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执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提取和使用、土地复垦费用预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地理信息、卫星遥感、互联网技术强化监督管理,实地检查率要达到100%,同时要做好市级实地检查配合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核查,建立台账
要加强对持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集中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矿山企业及时提取基金和预存土地复垦费,动态掌握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重点任务、节点进度,建立完善矿山企业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台账,确保矿业权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全面落实到位。
(二)按时调度,适时通报
2024年1月份开始,十大信誉赌APP在每月月中、月末分两次对矿山企业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情况进行调度,按照各矿山推进情况进行排名,并适时通报。
(三)加强学习,履责尽责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掌握理论规范和实施标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强化责任担当,有效解决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扭转矿业权人"重开发、轻治理"的片面思想,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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