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校(园),各民办学校(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稳步推进全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根据《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的时代新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教育保障机制
1.健全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要加强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权益保护,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落实"双减政策"扎实推进"5+2+2"托管模式。促进教育公平,持续推进"阳光分班"工作、持续推进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长效保障机制,帮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留守、困境、残疾等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并对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
2.强化幼儿教育保障机制。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师资建设,努力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努力做好保育、教育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启蒙教育,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
3.加强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配备工作人员,强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高教师专业素养。配足配齐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为所在区域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
(二)强化正面宣传教育引导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课程建设,将思想政治理论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程。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爱国教育主题活动,持续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红色基因传承"教育实践活动、"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学习雷锋"志愿活动,"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
2.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开学季、安全教育日、禁毒日、宪法宣传周等有利时机,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强化反校园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性安全常识教育、"防艾"教育、禁毒教育等安全教育,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安全教育。利用班会、板报、手抄报、电子显示屏、橱窗、微信公众号、美篇等各种平台开展好寒暑期安全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食品、乘车安全教育等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要开展好"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建好用好心理咨询室,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坚持"治未病"工作理念,坚持普及宣传与个体辅导并重,坚持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开展心理健康、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活动,举办呵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培养未成年人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三)强化校园安全保护管理
1.加强职工入职管理。把好校园工作人员的入职关,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从业人员的入职审查,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教育行业工作。对实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人,毫不留情坚决依法打击。学校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依法履职主动开展校园工作人员的入职查询犯罪记录工作。
2.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开展常态反面案例教育,不断强化教师的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师德失范教师。密切关注教师心理和工作状况,防止出现个人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不良行为。强化师德师风管理,将师德考核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对学校教职员工、利用教学辅导之机侵害学生等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和打击。增强教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3.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工作保障,落实未成年学生保护、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制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校园、校车安全保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制度。要为学生全员投保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要明确安全责任、保障未成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4.加强卫生健康管理。要把学校卫生与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每年一次的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和结核病筛查工作,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坚持不懈地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定期开展一年四次的视力健康测试,严格落实眼保健操、课间操制度,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寄宿制学校要根据学生年龄和生长发育特点,为学生提供均衡营养膳食。
(四)建立校内保护工作制度
1.建立信息摸排登记制度。摸排重点学生,要摸清在校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离异或单亲家庭儿童、孤残儿童、疑似辍学学生、服刑在教人员子女、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特殊未成年人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学习状况、心理状况、生活状况、家庭状况和监护人状况等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对数据适时更新,实行动态监测。
2.加强重点学生关爱保护。定期帮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行为异常的学生应加大关爱力度,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帮助。
3.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园)长牵头,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法制副校长、相关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家委会成员等参与的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在学校内部构建起点面结合、专群结合、反应灵敏、整体联动、处置果断的防控网络。有效化解校内矛盾为主线,以维护广大学生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着力排查化解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纠纷,解决好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4.建立违法犯罪及时上报机制。要及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苗头并进行干预,同时对发生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要及时上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学校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规定上报不得超出2个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五)完善校外联防工作机制
1.建立家校联防工作机制。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面对面座谈等方式进行法制教育活动,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畅通家校沟通渠道,结对帮扶,互通信息,对重点关爱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法定责任意识,推动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家校联防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完善社会联防整治协调机制。要建立学校与公检法司之间相互联系的畅通渠道,严格规范校园及周边各类商业营销宣传活动、大力整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好校园周边环境。配合公安机关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校(园)要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追究
校(园)长是本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压实工作责任,校内做好监管、校外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三)注重教育宣传
深入开展综合宣传,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平台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同时通过座谈会、倡议书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做到宣传无死角、全覆盖。
(四)严格督促检查
各校(园)要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要认真制定推进落实措施,及时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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